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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相关安排出炉 严禁违规承诺欺骗考生入学
来源:西安晚报 时间:2023/01/30 09:54 阅读量:

  1月29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相关安排出炉。我省明确,3月3日起,考生可在规定网站依据本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此次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

  分类考试主要包括两种模式

  我省春季进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也可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其他高职院校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

  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考生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据本人意愿向相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不低于50%。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拟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等其他考生,须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制定。

  拟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或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联考成绩在参与联考的各示范高职院校间通用。

  各高职院校制定本校各专业类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标准并提前公布。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须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4月19日起办理新生录取备案手续

  首次报送预录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7∶00。

  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其中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及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已参加202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三校生”单招类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考生。

  各高职院校须安排首次预录取的考生于3月30日17∶00前到校报到注册。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据悉,递补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4月19日至20日,各高职院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为本校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已被预录取但未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已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中学教师不得包办考生报考手续

  我省明确,不得预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预录取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发放任何形式的录取通知书。严禁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抢夺生源、阻止考生到其他高职院校报到注册,严禁更换录取名单及逾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各高职院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依据本校招生章程,规范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欺骗考生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院校。

  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分类考试录取,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

  我省明确,如查实高职院校在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等环节存在违规行为,将严禁参加递补预录取并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调减高考统考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生源中学,要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充分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考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高职院校组织生源。记者任娜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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