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要求,聚焦我市河湖保护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决定开展西安市“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等四大类17项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持续保持打击河湖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全力守护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一、扛牢政治责任,全力推动专项行动落实
各级总河湖长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问效,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全面落地、责任有效传导、措施执行到位。区县级河湖长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具体抓好本级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基层河湖长要常态一线巡河,及时发现处置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在基层落实落细。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健全问题发现处置闭环机制,推动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水行政执法的法定职责,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重点整治,精准高效查处河湖“四乱”反弹、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妨碍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高效落实。
二、聚焦重点任务,高压严打河湖违法行为
针对我市《关于开展西安市“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明确的四大类17项违法行为,集中优势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要严肃查处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定、违规建设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阻塞溢洪道、毁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等防洪安全问题;要严格整治河湖“四乱”、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不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破坏水文监测设施等损害水生态现象;要严厉打击以疏浚为名采砂、“蚂蚁搬家”式盗采、涉及河道非法采砂的黑恶势力犯罪等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对各类河湖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2026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碍洪问题整治,坚决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三、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执法监管强大合力
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持续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水务部门要履行行业牵头责任,做好线索收集、查处整治、案件移送、执法监督、信息共享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及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快查快办典型案件;检察机关要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强化司法监督与指导。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健全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凝聚执法监管强大合力,全面提升河湖保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民护河浓厚氛围
坚持宣传引导与专项行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综合运用主流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及整治成效,深入解读河湖保护治理法律法规。及时曝光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改、以案震慑。总结推广执法协作、问题整治的优秀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保护监督,积极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级河湖长、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主动担当,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亮剑护河2026”河湖执法专项行动,用最严格的法治守护好“长安八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西安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此令。
市总河湖长叶牛平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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