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追责之网 守护三秦绿水青山
来源:西安网 时间:2026/08/31 11:23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首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安康市汉滨区大竹园镇宣判陕西首例适用该法典的生态损害赔偿案,涉事石煤矿企业因违规露天开采、乱堆矿渣,被判赔偿1693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

  一案昭示出法律对生态破坏“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新规的修订,则把问责利剑对准履职的领导干部,实现企业追责与干部问责双向发力。三秦大地坐拥秦岭、黄河、汉江等重要生态屏障,生态保护不仅是发展问题,更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过去少数地方重经济效益、轻生态保护,监管缺位、决策失当,给山水留下难以修复的伤疤。

  此次修订后的追责办法,进一步拓宽追责对象,将乡镇街道、国企领导人员纳入其中,重申党政同责、终身追责。这并不等于简单问责,而是以问责倒逼履职,划清权责边界,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制度的威力重在落地见效。用好追责利器,既要对漠视生态红线、履职不力者严肃问责,也要保护敢闯敢干的实干者。把责任传导到决策、监管、执行全链条,让保护生态成为硬约束,方能守护好三秦大地的绿水青山,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陕西画卷。(杨宏宇)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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